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供5份申请材料
2021-01-12 10:42:00  来源:北方网  作者:李易聪  
1
听新闻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留言:瑞城东苑高层交房已经一年多了还是不能办房本,具体什么时候能办?

  静海区政府回复:瑞城东苑高层尚未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暂不具备为业主登记发证的条件。相关情况正在抓紧论证研判中。待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完成后,请您持相关登记要件前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的规定,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购房交款凭证;3.平面图及宗地图;4.申请人身份证明;5.不动产登记证明。(津云新闻记者李易聪)

标签:
责编:张嘉珈

视频访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