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2021-09-20 16:19:00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记者 范海杰 见习记者 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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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今年以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优化完善“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拓展政策宣传解读范围,着力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全面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5个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的办理有哪些渠道?徐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宣传处处长史先敏介绍说,“跨省通办”业务的办理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办理的跨省通办业务有: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办理业务时,可登录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网、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积金APP等。

线下办理的跨省通办业务有: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职工需前往公积金中心各跨省通办服务专窗申请办理。目前,公积金中心在市区及各县(市)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立了11个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针对跨省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方法,史先敏介绍说,跨省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对于异地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的,职工需到徐州公积金跨省通办各网点专窗申请,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要求的提取资料。

对于徐州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的,应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递交材料,由购房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应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购买商品房: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贷款的可提供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替代不动产权证书)、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地户口簿或社保缴存证明;银行卡(Ι类账户,住建部资金结算平台支持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银行卡)、身份证。

购买二手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地户口簿或社保缴存证明;银行卡(Ι类账户,住建部资金结算平台支持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银行卡)、身份证。

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递职工购房核查信息,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徐州市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办理职工公积金提取业务。

下一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跨省通办”相关业务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拓宽线上“跨省通办”服务渠道,不断增加办理事项,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再造服务流程,增设线上服务专区,以便民惠民成效为出发点,以群众评价为衡量工作标准,提高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为推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标签:徐州;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
责编:颜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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