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收付行为,南京市房管部门于12月10日公布了第二批住房租赁资金银行监管企业名单,共有21家企业上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银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南京市于今年9月起正式实施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银行监管。
12月10日,南京市公布了第二批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名单,共有21家。房管部门提醒,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平台,为住房租赁企业发布房源信息服务时,应同时公布企业监管信息,尚未按要求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尽快办理。
房管部门还提醒广大市民,在租房前登录南京市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核实企业开业报告信息和监管信息,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规定办理网签备案和租金监管。如未办理租赁资金监管的,将自行承担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