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7日发布该市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从多个方面完善升级了人才关注的政策内容。
一、主动回应需求
在政策优化过程中,针对此前人才反响强烈,关注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优化调整。此前政策中,如两个大学生各自购买期房,在拿到不动产权证申报补贴之前结婚,将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政策要求,两人均失去补贴资格,部分大学生不得不延迟结婚。针对这类情况,本次补贴申领增加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即可提出“资格认定”,对申请人的婚姻、名下房产等资格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申请人在等待交付期间因结婚等因素影响补贴申请资格。目前购买期房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青年人才均可根据自身需求,按该流程先进行“资格认定”再申请购房补贴,或等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直接申报购房补贴。
二、优化认定条件
本次政策流程修订,不再要求人才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改为以查询在甬缴纳社保情况代替,基础人才在甬缴纳6个月社保,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在甬正常缴纳均可以直接办理。申请补贴的住房由过去的“家庭首次购买唯一住房”调整为“家庭唯一住房”。原政策需要申请人持有1/3(含)以上产权,才可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新政策不再限制申请人持有的最低产权比例即可按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三、加大安居保障
在政策调研过程中发现,青年人才在购房一定时间后,因结婚生子对置换房产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非常迫切,原政策对“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对青年人才改善住房带来了一定的限制。本次政策对享受购房补贴房产的限售政策均统一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期有所缩短。此前已享受购房补贴限售5年的房产也统一按照按新政策执行,方便青年人才改善居住条件。
四、放宽办理时限
本次政策对原先购房补贴要求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办理的条款做了优化,不再限制半年的办理期限,方便人才办理,还对自上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因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未及时申请导致的无法受理等情况给予了再次补办机会,对所有因逾期未办购房补贴的人才,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原政策规定补办,尽可能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政策。
五、便捷申报流程
现有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虽已在线上申报,但申报人还需到窗口线下复核,并提交佐证材料。此次受理流程优化后,所有申报环节均可在线上完成,实现全程“跑零次”。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家庭房产信息、在甬就业信息等数据均由系统通过大数据智能提取,需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大幅减少,整个申报过程更加便捷、精准。同时购房补贴受理还将开辟“人才码”申请渠道,更加适应青年大学生使用手机办理的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