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一季度为劳动者追发工资报酬5281万元
计划年底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完成工作量全部工资
近日,据市人社部门消息,今年一季度,苏州市共办结全国平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4073件,合计为132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报酬5281万元。计划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完成工作量的全部工资。
近年来,苏州市紧盯欠薪易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加强源头预防,全面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落地,着力实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欠薪治理形势持续向好。苏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抓住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特别是人工费拨付、总包单位监督管理职责、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方面的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形成“有钱发、谁来发、发给谁、发多少、谁兜底”的制度闭环,切实筑牢欠薪制度防线,提升制度运行实效。
2020年2月,苏州市编制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标准化台账参考文本,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基本资料、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等四大类20个项目,在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推广使用,在建项目工资支付管理台账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同年8月,市人社局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和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主体责任。
2021年6月,苏州市以基本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为行动目标,制定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覆盖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到人数、工作量、工价“三清楚”;抓好工资支付表编制、工资支付、人工费拨付“三环节”;落实“三一律”,即一律出具工资结清确认书、一律发放公示贴、一律严格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得到大幅提升,其中,交通、水利工程高标准实现“月结月清”全覆盖。
今年2月,市治欠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提质增效年行动以来,各地结合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聚焦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按月足额代发工资、按照足额支付要求编制工资表等重点环节,指导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该行动计划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完成工作量的全部工资;部分因资金困难等原因不能全部支付的项目,每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应付全部工资的80%,剩余工资在3个月内全部付清,且原则上各工种工资支付标准不低于260元/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升工资支付标准。
记者同时获悉,苏州市已连续3年开展建筑行业薪酬调查,发布建筑行业薪酬调查信息(工资价位信息)。调查结合苏州建筑业发展特点,遴选木工、电工、焊工、抹灰工、架子工、油漆工等68个一线施工岗位,发布内容包括职业工种、月平均工资、点工日薪、包工日薪等部分。工资价位信息为施工企业合理确定农民工工资标准提供了参考,也为监管部门协调处理欠薪纠纷提供了有效支撑。(记者 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