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新政“箭在弦上”?网传地价“触顶”后改为摇号定买家
2020-08-12 09:54: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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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夜间,疑似南京土地新政细则的“新七条”在坊间曝光,这份文件针对企业的竞价方式、竞拍地块数量、竞买资金等进行了调整,最受关注的要数地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将不再竞争人才房面积,改为摇号确定竞买人。

扬子晚报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该“土地新政”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公开出让,并从调整竞价成交方式、严格开发资质条件、提高竞买资金要求、限制竞买地块数量等七个方面加强土地市场调控。网传图片显示,该文件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发出,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7日”。大致内容如下:

一、调整竞价成交方式。当住宅(商住)用地竞价达到土地出让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价的,不再竞争人才房面积,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二、严格开发资质条件。报名参与南京市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三、提高竞买资金要求。根据地块区域土地市场竞争情况,弹性设定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始价的20%调整为20%-80%,热点区域不得低于50%;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剩余价款在1-3个月内缴纳,热点区域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四、严格竞买资金审查。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竞买人须提供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并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五、限制竞买地块数量。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所属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买)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地块,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六、加强市场分析研究。要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动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区域土地市场状况适时调整供地结构和节奏;研究建立土地调控政策工具箱,以便根据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市场变化,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七、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加强土地市场正面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网络媒体擅自发布报名单位、竞价情况等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提请网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开发企业故意泄露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在7月23日南京出台的楼市新政“宁九条”中,第一条便是关于土地市场的,要求“依据土地市场状况,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有序安排上市,优先满足刚需,稳定市场预期。严格执行‘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区域住宅用地报名单位资格筛查机制。”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此次土地新政属实的话,将是对“宁九条”的细化,也是南京楼市调控的进一步优化。尤其是地价“触顶”后改为摇号定买家这一条,南京数年前曾实施过,因此并不陌生,此举对于降低房企开发成本有一定助益,也是对南京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正面回应。

标签:南京;土地;政策
责编:颜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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