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徐州市公积金逐月还商贷业务正式开始实施。如今,新政落地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市民申请办理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市民可逐月提取公积金 还款压力大大减轻
今天上午,记者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龙管理部看到,不少市民正在咨询和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市民刘先生表示,新政策出来之后,可以减轻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对于普通的工作者是一项很大的利好。市民王先生赞同地说:“不要每个月再去还房贷了,公积金就可以提取还了,还是比较方便的,这个政策还是比较好的。”
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申请人需满足5个条件 目前6家银行可办理
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需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本人银行借记卡等办件材料原件,按照就近原则到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申请,待资料审核通过后,再签订委托还商贷协议书,建立委托偿还商贷关系。那么,哪些缴存职工可以办理该项业务?支持办理委托逐月提取的银行又有哪些?对此,记者咨询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龙管理部副主任王新告诉记者,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需满足5项条件是:
一是提取还贷人夫妻双方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公积金贷款情况。
三是申请人申请按月偿还商业贷款时为正常还款、没有逾期。
四是申请人商业贷款必须还款6个月以上,且提取还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商业贷款月应还款本息12倍。
五是申请人贷款承办商业银行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直连查询商贷信息协议书》,并同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与公积金中心的数据共享。
记者了解到,目前,支持职工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业务的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后续新增的商业贷款银行将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官网和徐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及时关注还款情况 避免贷款逾期
自徐州市开办逐月还商贷业务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业务咨询办理量均有上涨。其中,云龙管理部日均业务办理量达30笔,截至目前,已为300名职工办理了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业务。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龙管理部副主任王新表示,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惠民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有力地支持了职工个人住房消费,切实减轻了借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需要提醒广大职工的是,当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您的商贷月还款额时,该合同将自动解除。大家可以手机下载公积金APP,及时查询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关注还款情况。
徐州广电记者:李娜 郭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