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正式发布“房票安置”细则
2022-11-03 10:32: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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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溧水区后,南京市浦口区于近日正式发布“房票安置”细则,持“房票”在当地购买新房的,被征收人可享5.4%的购房奖励。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30余地实施了“房票安置”政策,以期加快楼市去库存的力度。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浦口区的“房票安置”新政将于今年1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适用于浦口区国有土地征收或搬迁项目中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签订安置房处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房票结算将遵循自愿原则,核发采用实名制,被征收人可持房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房票不得有偿转让、抵押、质押或套现;持房票可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宅、酒店式公寓、商铺、车位、车库及储藏室);持房票购房,将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5.4%的购房奖励。

标签:浦口;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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