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信号消息,南京市出台《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方面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促进合理住房需求释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有关支持政策,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
《措施》要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关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措施》还要求,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专用于项目建设,确保预售楼盘如期交付。完善商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举措,有效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公开信息显示,南京市前期已对限购政策进行调整。
2022年12月21日,在南京市召开的“强信心、添动力、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拓展市场、提振消费专场上,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介绍,居民家庭购买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已优化调整为不低于40%,进一步降低改善型群体购房成本;为着力改善职住平衡,对玄武区红山新城等城市外围人才集聚板块可在现行购房政策基础上增购1套,为全市构建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提供支撑;加大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南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在外地缴纳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南京市购买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