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息要降?多家银行给予回应
2023-07-21 10:23:00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仲敏  
1
听新闻

日前,央行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关注。

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尽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了0.45个百分点,但因为合同约定的加点幅度在合同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前些年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仍然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这与提前还款大幅增加有比较大的关系。提前还款客观上对商业银行的收益也有一定的影响。

对此,不少买房人表示,自己就属于标准的“高站岗”群体。例如秦女士称自己在2018年的高点买了房,目前房贷利率几经降息还是5.8%。还款压力比较大。她还表示,有的朋友最近会接到房贷转换的电话,转到一些比较小的商业银行,但是自己还不敢贸然转换。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多家南京地区的银行。得到的回复比较类似——暂没有接到正式通知,将积极做好沟通对接,如果有正式方案将第一时间跟进并贯彻落实。

记者也了解到,在此之前,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是有先例的。2008年10月,央行曾发布《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融360理财分析师认为,监管部门目前的态度,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因此,一刀切强制要求银行下调存量贷款利率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不排除对房贷规模较大的国有行和股份行进行窗口指导的可能。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看来,降存量房贷利率对银行特别是大行而言,是当下痛苦但长远有利的选择。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可有两种做法——直接降(变更合同条款)、间接降(贷款以新换旧)。贷款置换原则上应限于本行,不应鼓励跨行“转按揭”。

他同时建议,各家银行总行要出台具体方案,明确直接降、间接降的条件、标准、流程;可以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同时,约定一定期限内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标签:存量房贷;利息
责编:颜霏

视频访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