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记者获悉: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近发布关于调整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率的通知。
在9月21日发布的“通知”,记者看到:为助力缴存职工最大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抵押值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比例从70%调整为80%。
二、本通知执行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含)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按本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