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常州市施行《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优化调整贷款政策。政策实施半个月来,贷款申请量显著提高。
博士毕业后来常工作的市民徐先生,新政实施当天上午就到直属分中心办理了“商转公”贷款。据了解,徐先生申请了125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为其减少利息支出27.9万元。
截至11月15日,全市共受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7笔205.48万元,共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2096笔,共计16.34亿元,日均190.55笔,1.49亿元。户均贷款77.96万元,较10月增长45.91%。全市受理的2096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多孩家庭”贷款93笔、“35周岁以下硕士”贷款115笔、“博士”贷款39笔,申请笔数分别是上个月同期(10月1日至10月15日)的2.07倍、4.26倍、4.33倍。据统计,按商业性住房贷款年利率4.2%、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直接为这些职工减少利息支出36470.88万元。
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的推出,加大了购房支持力度,缓解了职工们的购房资金压力,提振了住房消费信心。徐飞 陆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