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无锡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全文重点如下:
1.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使用:积极鼓励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屋;
2.允许使用房票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
3.购房补贴结算:购房补贴资金由购房所在区承担,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所在区公布的补贴比例;
4.房票使用主体增加:房票持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可作为房票使用人;
5.实施房票回购:已完成征收的项目可以使用房票来回购未安置或已安置未使用的安置用房;
6.实行税收减免:使用房票购买住房,符合条件可以根据契税政策享受税收减免;
7.房票发放后,被征收子女可在至少2年内保留原被征收搬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服务区)的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规定;
8.江阴、宜兴可以参照执行。
此前,无锡推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将推行房票跨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