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租金监管细则公布 “租金贷”消失了
2021-03-19 12:49:00  来源:扬子晚报网  作者: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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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南京曾发布了租房监管新规,要求租期在3个月以上的租金存入监管账户。日前,南京房产局等三部门公布了租金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并进一步规范了租金监管的操作流程。

季付租金存入监管账户

由南京市房产局、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人行南京营管部拟订的《南京市住房租赁机构租赁资金银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范围的细则,如:

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住房租赁机构支付租金周期在3个月以上的,住房租赁机构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住房租赁机构支付租金周期不超过3个月的,由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是否开展资金监管;

实施租金监管的,承租人在合同中授权住房租赁机构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住房租赁机构向房屋权利人(出租人)支付的押金不纳入监管。

“租金贷”已于去年清理完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12日,南京市房产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当中提及监管范围的表述为:“承租人向住房租赁机构支付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住房租赁机构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与近日发布的监管细则相比较,“利用‘租金贷’获得资金”这一条消失不见。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去年底南京已经明文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隐瞒、欺骗或强迫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贷”,已发生的“租金贷”业务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清理完成后,纳入监管范围的只剩租金和押金了。

租金监管意在“堵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上半年以来,国内多地租赁市场监管新规陆续出台,与“蛋壳公寓”的风波不无关系。2020年12月,中国住房租赁诚信守约经营企业公会曾发布倡议书,称“蛋壳公寓”经营受困令市场产生深度担忧,首当其冲的是年轻租客的利益受损、无家可归、背负债务。

相关人士指出,租赁市场监管薄弱、高风险企业防范不到位、租赁资金几无保障等现状,已引起包括南京在内的重点城市高度关注,租金监管新规的发布意在“堵漏”,从而维护广大租客与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标签:南京;住房;租金;监管
责编:颜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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