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6.7亿起拍价4.6亿!南京鼓楼区一“旺铺”将进行司法拍卖
2020-05-28 10:06: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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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鼓楼区商业次中心区域,江东商圈内,区位状况较优。”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在线平台发布拍卖公告,标的物为位于南京东宝路8号的一处商业房地产。

  这处商业地产的评估价高达6.7亿元,司法拍卖起拍价为4.7亿元。目前,已有近3000人观看了拍卖页面,有145人设置了提醒。

  总面积2万余平米,目前出租给向阳渔港等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标的物介绍,这次拍卖的是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8号-101室、2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即东宝路8号负一层及东宝路8号02幢地上一至五层商业房地产,总建筑面积达21391.29㎡。

  目前,这里出租给向阳渔港酒店、华润苏果超市、江南壹号会所等经营使用。

  记者了解到,该不动产位于鼓楼区东宝路与浦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区域内以住宅小区为主,人流量较大,周围有苏宁环球商贸城、辰龙广场、苏宁广场等商业中心。

  因为附近有多条公交线路,距云锦路地铁站约1.5公里,距龙江地铁站约1.6公里,距集庆门大街地铁站约1.7公里,公交便捷度较优。

  专业机构给出的房地产司法估价报告表示,这处将要司法拍卖的商业地产“商服繁华度较优”“整体看,估价对象位于鼓楼区商业次中心区域,江东商圈内,区位状况较优。”

  估计估价报告对这该不动产给出的市场估价为人民币66761.05万元。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

  记者了解到,将进行司法拍卖的该不动产原在南京正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目前该公司工商登记的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并提起诉讼。南京中院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正旺公司向南通二建支付工程欠款4514万余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因正旺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通二建向南京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正旺公司的银行、互联网银行、车辆、不动产、证券等信息进行查询,申请执行人南通二建向本院申请拍卖上述不动产。今年4月29日,南京中院依法作出了拍卖(变卖)的裁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除了被南京中院首轮查封,该不动产已被抵押,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轮候查封。

  参拍保证金达3339万元,已有近3000人观看

  参加这次司法拍卖的保证金达3339万元,竞拍前竞买人需在支付宝账户存入足够的余额。

  记者了解到,竞买人在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339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如果最终未获得该拍品,保证金会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这次拍卖的起始时间为6月25日上午10点。记者看到,目前,已有近3000人观看了拍卖页面,有145人设置了提醒。

  竞卖须知提醒,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

  司法拍卖具有严肃性,参加者不可“任性”。

  据介绍,根据规则,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此外,如果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为“带租拍卖”,涉及三份租赁合同

  记者注意到,这次拍卖的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特别用红色文字提醒,该拍品共涉及三份租赁合同,租期分别至2027年2月9日、2027年8月10日、2022年6月14日止。

  那么,对于“带租拍卖”,有什么规定呢?

  一位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江苏高承租人在申请人对该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承租人取得了该不动产的租赁权,法院在租赁期内带租拍卖。

  当然,在保护承租人权益的同时,法院也严肃处理以租赁为“幌子”,避执行的行为。江苏高院就发文明确将“被执行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明显不符交易习惯将房产长期出租的行为”认定为规避执行行为。

  此外,江苏高院执行局发布的《关于执行不动产时承租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对这一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评估机构给出的估价结果是这处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未考虑租约限制对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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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嘉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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