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刚交付 邻居就把家门口的公共走廊封起来了
2020-12-14 11:51:00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滕一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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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天目新闻关于阳台问题的报道《交付半年红盘的“跑道”大阳台被吐槽?包or不包,阳台之殇,如何破局》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探讨。而实际上,除了关于包阳台的争议,业主入住后小区的问题却远远不止这一个。

其中,家住之江某小区的业主刘先生提到,自家小区刚交付没多久,邻居就把直通他家门口的公共走廊给私自封起来了。“我坚决要求拆掉!”在刘先生看来,这不仅影响了采光和通风,而且公共走廊属于所有业主,邻居并没有权利这样做。

然而,刘先生的“维权路”却走得并不顺利,这是怎么一回事?

边套住户私封走廊

物业和城管却对此无可奈何?

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家所在的楼幢为两梯四户的设置,边套的住户从电梯出来各有一条通廊通向家门口。自己购置的房子为中间套,当初选择中间套很大程度上是在于户型南北通透,但是现在邻居一声不吭就偷偷把走廊的窗户封上了,担心会影响自家的通风和采光。

而且,在刘先生看来,这种行为如果不加阻止往往愈演愈烈,保不齐边套的住户都会纷纷效仿,“入住后可能鞋柜私人物品都摆出来,占领公共空间,不道德也不雅观,也会拉低小区的档次和居住品质感。”

最开始,刘先生自己找上门去和邻居理论并要求拆除。不过,邻居给出的理由则是开放式的窗台雨雪都会飘进来,导致自家门口的路湿滑,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并不愿意拆。

无奈之下,刘先生向物业进行投诉。不过,物业方则表示由于自己没用执法权,不能强行对此进行拆除。这之后,他联系了城管部门,不过执法人员在上门查看后,却判定不属于违章。

对此,记者联系上了负责刘先生所在片区的双浦镇城管分局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回复,根据市城管委和规划局最新出台的《杭州市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实施意见》,关于无须申领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的几类情况中提到,非临街的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建筑外墙开门、开窗及扩大移动门、窗原尺寸和位置、封闭阳台、搭建空调机位、改变非临街建筑外立面颜色、材料及结构等)行为包含在内。因此,刘先生举报的这种情况不在执法范围内。

那么,既然这种情况不属于违建,是不是意味着所有这种结构的房子,边套住户都可以自己将公共走廊进行封闭?

“也不能一概而论,倘若后期这位住户在封窗的情况下,还设置防盗门,这种情况则涉及建筑面积增加与用途改变,是不允许的。”城管工作人员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会依法责令其拆除,如果对方不听,将上门进行强制拆除。

另外,对于刘先生邻居的这种情况,城管工作人员建议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如果规划局认定这种操作为私改规划,发出相关函件,城管也将依函进行处理。

对于这一建议,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方的回复为:“经与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公共走廊封闭事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调整范围,可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洗手池、储物间、电瓶车充电……

不文明现象业主有苦难言

实际上,刘先生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家住城北某小区的业主许先生就倒起了苦水,自家小区边套住户门口可谓“五花八门”。

“最开始是一户,物业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大家也纷纷效仿起来。”许先生谈到,现在有的楼幢走廊处不仅封闭,连洗手池、衣柜都摆了出来,甚至还有住户把电瓶车拉上来,在家门口充电。

许先生旁边的邻居则直接打造了一个储物间,“现在我家对着走廊的客厅完全是没有采光的,非常昏暗。本来以为换了物业以后,情况会好转。然而新来的物业却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没办法解决。”

“因为这个问题争执起来又怕伤了和气。”许先生无奈地说,自己是有苦难言。而比起采光和通风问题受影响,他更担心外接电源给电瓶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那么,这些业主的做法是否属于消防违法行为呢?记者求证了消防部门,得到的回复是,仅封闭走廊但设置了窗户不涉及影响消防通风。但是像放置杂物、电瓶车放在家门口等这种行为属于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则要整改处理。尤其是私拉电源楼道里充电,要坚决杜绝。

对此,记者咨询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的徐华律师。他表示,事先签订过《业主公约》的小区,其中有约定涉及到相关情节的,物业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住户拆除并恢复原状。“像是公共区域涉及到全体业主权益的,物业是受到委托进行服务管理的。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可能会遇到对方拒绝执行的情况,可以收集情况向城管部门反映。”

而像刘先生的邻居这样城管不认定违建的,徐律师则表示,根据最新通过的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封公共走廊,你怎么看,你们家小区有这种问题吗?欢迎留言讨论。

标签:房子;公共区域
责编:颜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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