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并附政策解读。
《通知》提到,厦门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要求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厦门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政策解读内容显示,法拍房限购,旨在防范通过“法拍房”规避限购政策,堵塞政策漏洞。此外,近年来,岛内新建商品住宅市场较热,为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坚持房住不炒,进一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群体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及政策解读还提到,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一律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价格,合理定价。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时需承诺半年内不调整价格。引导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实价实折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