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徐州市发布《关于促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该市土地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该意见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当前,徐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发展不均衡,其中不动产抵押业务已与银行贷款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了“延伸服务、一站办理”,而转让、出租二级市场业务发展较为滞后,同时,二级市场业务办理适用的规定较为零散,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交易规则不健全等问题。
意见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过程中较普遍面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问题进行了明确,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处副处长徐春鹏说,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完善徐州二级市场交易规则、健全服务监管体系、促进土地要素流通、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起到促进作用。
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已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远程异地评标”等合作机制。意见的印发完善了该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制度,为后续交易规则制定、运行模式创新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遵循,助力徐州做大做强土地二级市场并对周边形成强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