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开展“车库住人”专项整治提供了坚实有效法治保障。
该办法明确不得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出租房屋,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明确车库出租人、承租人对车库存在的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拒绝或者怠于整改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必要措施,供电、供气等企业不得为其提供服务。明确车库出租住人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擅自改变用途出租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车库出租用于住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规定居间代理车库出租用于住人的,处以3万元罚款,计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