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一房二卖”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将全面实行
2020-06-04 10:34:00  来源:交汇点  作者: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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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意见》中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提出将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

  预告登记是什么?如何操作?对购房者来说有何影响?

  此前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有规定,如果是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只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就可以;如果是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还需要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和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在预售商品房交易中,购房人从与开发商签订预售购房合同,到真正拿到不动产权证,中间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谭静表示,如果遇到不良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或者拖延不办证件,或用已出售房屋做质押贷款继续经营,买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间将被无限期延后。

  为保护购房者权益、维持交易安全,新颁布的《民法典》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这就意味着,预告登记能有效防止出卖人再次处分不动产的作用,即所谓的“一房二卖”,从而保障预告登记权利人未来物权的实现。若出卖人已经为其他买受人办理了物权变动登记,则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有权申请更正登记。

  实施预告登记,江苏已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9年5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就对预告登记有所规定:申请人可以一并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明确要求向社会提供预告登记业务。

  “目前,江苏全省各地基本都设置了预告登记业务类型,90%以上地区开展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业务,一半以上地区开展了存量二手房的转移预告登记业务。”谭静介绍。

  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双预告的转本登记在银行等金融网点发起申请……泰兴率先推广“双预告及预转本登记”银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业务及贷款申请审批等关联业务“一站式”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据统计,今年以来,泰州已累计办理由银行发起申请的“双预告登记”业务一万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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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嘉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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